芜湖试点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

时间:2018-1-19 14:17:39 阅读215次
 
  大江晚报消息 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是保障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的重要手段。近日,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委员会印发的相关实施意见,芜湖被列为我省四个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先行试点城市之一。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出,是指生产经营者在销售时向购买方出具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合格证明。市场准入,是指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购进食用农产品,应该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查验当批次产地证明或购物凭证、合格证明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食用农产品标识可作为产地证明;食用农产上加贴的二维码、条形码或附加的标签等有效的质量安全追溯标签,可以作为产地证明;还有生产经营者出具的其它的产地证明。生猪产品需出具当批次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明,胴体上加盖动物检验检疫机构印章和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牛、羊、禽类等应出具动物产地和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标志。
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提供的所购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对此,市农委与市食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将致力于发挥双方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建立食用农产品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机制。此项工作对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有重要意义。记者 李贾(安徽网)